经市委同意,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将对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开展巡察。现场巡察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2月15日。
一、巡察内容
按照巡察监督“四个聚焦”重点任务,紧扣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职能责任,重点检查以下方面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定”规定落实党中央关于本系统本领域决策部署、政策制定、政策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关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关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情况。
(四)聚焦了解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巡视工作条例、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我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任务分解和措施落实情况。
二、反映渠道
(一)巡察组电子信箱
登录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巡察举报专栏”,进入巡察举报页面后,按照提示填写即可。
(二)邮政信箱
滨州市邮政69号信箱。
(三)巡察组信箱
中银大厦9楼西侧安全出口步梯处。
(四)受理信访二维码
(五)巡察组联系电话
185543617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8: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滨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受理信访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根据巡察受理范围,按照以上反映渠道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