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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仲裁委与广州仲裁委签署“四个共享”合作备忘录,助推我市涉外商事仲裁新发展

发布日期:2024-03-26 15:26 浏览次数:

  为学习借鉴其他机构涉外仲裁工作的先进经验,对标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提升滨州仲裁公信力3月21日,滨州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王晓东带队赴广州仲裁委员会调研学习,广州仲裁委秘书长、一级调研员李珊陪同调研并主持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珊介绍了广仲的发展历程、涉外仲裁服务工作仲裁行业人才培养等情况,重点介绍了广仲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亚太经合组织线上争议解决平台(APEC-ODR)、“3+N”多元化仲裁庭审理规则、《仲裁合作南沙共识》、AI智能仲裁秘书等创新仲裁举措。王晓东介绍了滨州仲裁发展历程、仲裁服务、队伍建设等相关情况。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了“四个共享”合作备忘录,约定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平台,以《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为基础,秉承平等对话、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服务窗口共享、仲裁员名册共享、庭室共享、标准共享。“四个共享”作为一个多边合作协议,滨州仲裁的加入标志着将有更多的机会与包括广仲在内的多家仲裁机构进一步深度交流合作,携手并进,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同构建国际商事仲裁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座谈会前,王晓东一行参观了广仲智能立案大厅、特色仲裁庭审模式庭室、党建活动室、历史长廊、廉洁风险长廊等区域

     滨州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伟民,科室有关人员,部分仲裁员参加了此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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